高設防型的家
轉載自普普文化站
我以前住的大廈,沒有護衛員駐守,但仍然保安森嚴,住客乘電梯也只能到達自己所住的樓層。疏離感與非人化,比上面講的更大。
建築的目的,是要在private與public之間取得平衡。我以前在學校就曾設計過一set townhouse,目標是要透過建築來鼓勵鄰舍建立關係。不過,能有這樣vision與衝勁的建築師不多,可惜。
高設防型的家
劉紹麟
之前有數年時間住村屋。村屋當然是沒有門口密碼,沒有保安員。我住過的兩間已較「保安嚴密」,要經過一度鐵閘才可上樓,而大門卻是那種用地鐵車票也能弄開的貨色。當時沒有多少人有甚麼關於保安上的投訴,甚至用作代步的單車,放在樓下,長年沒上鎖,也不覺得有甚麼問題。
近年搬到城市裡的私人屋苑居住,是完全另一套保安概念。進入家門之前至少要通過兩重保安手續,不是密碼便是八達通,而沿路也有保安員留意著你(雖然態度頗友善),短短數分鐘路程,本人的尊容已被十部以上閉路電視監視著。這已算好了,至少在自己住的地方,不需保安員的「協助」。如要探訪朋友的高度設防屋苑,便要在進入大閘前登記身分證,道明來意,答中戶主姓氏,才獲得一張進入許可證,通過其他關卡。沿途會聽到保安員用對講機溝通「over over,目標人物男,三十多歲,短褲,樣衰,正離開一號保安崗位,將於一分鐘內於E座大堂出現,over」。我很擔心長此下去,到朋友家也要掃瞄瞳孔、打手指紋、通過金屬探測器。
時至今日,我當然已習慣了這一套,但仍舊覺得「難頂」,「返屋企啫,使唔使咁高度設防?」香港罪案率不是已經下降了不少嗎?怎麼總像隨時遇到沙林毒氣恐怖襲擊似的?奈何以我所知有大大大大大量人覺得這種保安水平未夠嚴格,是以不少屋苑的管理處、保安公司便長期收到憤怒業主的投訴:「點解咁隨便放人入嚟!」「點解保安唔通知我就放送外賣嗰個人上嚟!」保安公司無奈,但又沒有勇氣這樣答:「一位六十歲的老太太帶著一個三歲的小朋友,會構成保安問題嗎?」「這個阿叔每天至少五次到這裡送外賣,還有甚麼可疑的?」他們不敢這樣說,因為他們心知這些是自殺式答案:「你點知六十歲唔會做案?你點知佢唔係幫人睇水?你點知佢唔係入嚟偷紙皮?你點知佢唔會送完外賣、扮送外賣乘機偷嘢?」一句「唔怕一萬至怕萬一」,正應驗了存在主義哲學家沙特的名句:其他人,便是地獄。
這當然不純然是保安問題,而是背後的心態問題,還可以上溯到現代社會個人與社群關係的理論層面。以前住村屋,不少地下的住戶是「門雖設而常開」,不少人更在門前空地吃飯、晾衣服、看書、曬太陽;單車、鞋、地主公神主牌及香爐當然是放在大門外的,哪來保安員干涉?這是一種不打算用一條嚴格界線劃分個人與公共空間的理念。常說以前公屋的鄰舍關係好,小朋友在走廊玩耍,大人互相借鹽借油借錢,也是同一種理念。現代新式高貴屋苑的管理,名為尊重私人空間,實質是將每一家人用厚牆及監察系統嚴格分開來(吊詭的是回家途中已受到大量保安員及電子儀器監察,哪來私隱?)私人空間嚴格限制在閣下的大門之內,門口之外便是唯一一個世界,受到相關的法律條文管制。如果說村屋是「無掩雞籠」,新式屋苑便是用石屎雲石建成的大locker。
我以前住的大廈,沒有護衛員駐守,但仍然保安森嚴,住客乘電梯也只能到達自己所住的樓層。疏離感與非人化,比上面講的更大。
建築的目的,是要在private與public之間取得平衡。我以前在學校就曾設計過一set townhouse,目標是要透過建築來鼓勵鄰舍建立關係。不過,能有這樣vision與衝勁的建築師不多,可惜。
Labels: Reflectio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