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品
剛才走在街上,經過某路口。好幾輛車,因故停滯不動。
剛被阻在路口的是一輛豪華Benz,駕車的中年胖漢,狂躁式地持續猛響號。
——我懷疑車子的響號可能改裝過,那聲量之巨大,讓站在旁邊的我以為耳膜已經穿了。
我跟幾個過路行人,一邊掩耳逃離,一邊怒瞪那司機——證明不是我一人的耳膜太過「纖細」。有位女士更忍不住罵「痴線」。
司機依然故我,瞧也未瞧我們一眼。
再看前面,車列因何停滯?原來幾個車位外就看得見,有殘疾人士上的士,同行友人/親人正把輪椅收進車尾箱。
對身體不方便的人,就連一點點容忍都不能付出?
人家頂多不過阻延你十秒八秒——對於已經駕著私家車、已經比人家方便快捷很多倍的人,十秒八秒,請問算是甚麼?
這樣瘋子般響號,除了給附近的人都帶來煩厭之外,有甚麼用?能夠把前面的車子都吹走嗎?有種把車子改裝,在車頭裝個火箭砲好了。
我們用甚麼確立我們自己的價值?有人用物質,我寧用品格。
品格。多麼少見少用的兩個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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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abels: Discontent, Reflectio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