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金錢不能買快樂」證實謬誤
卑詩大學心理學助理教授鄧恩(Elizabeth Dunn)指出,該批把錢花在別人身上的較用在自己身上的學生,明顯快樂得多。她表示,由於有研究指出金錢買不到快樂,為了證明該種說法不一定正確,決定展開今次的研究工作。
鄧恩在溫哥華表示,調查所得,可以反映出入息多寡跟快樂與否關聯不大,公平地說,金錢不會買到快樂或買到太多快樂,但想當然地指金錢不能買到快樂就不對。
鄧恩的研究工作另一部分是由卑詩大學碩士生艾克蓮(Lara Aknin)和哈佛大學的諾頓(Michael Norton)負責,一共訪問了632個美國人,要求他們給自己的快樂程度評級,並透露自己的收入以及估計在一般情況下,每月花費若干,包括要繳付的賬單和日常開支、給自己和別人購買的禮物以及捐款等。
鄧恩說,他們發現人愈把自己的收入花在別人身上、給別人買禮物或捐款給慈善機構,得到的快樂就愈多。
這個標題,有點搞嘢。或許與許多人想像的有所不同,不過我可以證實,付出與捨棄,的確感覺良好。
星島日報加西版2008/03/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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