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香是文化活動
噚晚黃大仙廟外香火鼎盛,皆因嗇色園於廟宇廣場舉行[...]「戊子年禮斗科儀延生心經法會」。環顧獲邀嘉賓,[...]有一個好特別嘅人士──前任民政事務局長何志平。
何醫生噚晚坐足全程,其間由道長陪同於廣場上點燈,然後行斗陣、過龍鳳富貴平安橋,最後仲去埋大殿上香。
當年何志平仲係民政事務局長時,就曾經為港人去車公廟求籤,而佢身為基督徒嘅身分,就一度惹來好事之徒指指點點。而噚日嘅法會,何醫生都有上香,佢之後就同[我]講,上香都係文化活動,自己今次係以老百姓身分出席祈福大會。
咁都得?
香港明報2008.03.21 / MP+版
Labels: News, Reflection
問題:別人邀請你出席一個宗教儀式,你出席,但卻漠視當中的宗教性,將之貶成文化活動,這會否比不出席更不尊重?
Posted by Alan Yu | March 21, 2008 10:28 A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