消費無罪
當保爾森把明明是過度的消費融資定性為國民「基本需要」(basic need)之際,其政治語言所要挑引起的認同與共鳴,看來並非單單建基於群眾對物質享受的迷戀,而更是繫於消費作為一項應有權利的宣示。如此,消費主義的靈感似是由物慾昇華漸漸彌漫至捍衛人權自由的範圍,而消費行動本身言亦開始成為「政治正確」的硬道理!
當面對金融海嘯,各國政府都說要增加內需,簡單點說,就是要大家繼續過度消費。我們的經濟,如果是由不健康的消費去承托,這社會只會一步步失去sanity。
原文出自馬家和@「iQuest格思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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