集體窺淫症候群
香港傳媒走向娛樂化,早是陳腔濫調;邊罵報刊淫賤,邊看淫賤報刊,在香港也早見怪不怪。但是,原來除了聲色、娛樂,傳媒更可販賣「曖昧」。當相片真偽未有一個最後說法,傳媒借「中立」、「客觀」的報道手法,貼身報道「貌似」誰的男星及「疑似」誰的女星,在睡房「好像」做什麼事,然後每天緊貼事件,帶領全民「緝兇」之餘,一有新相又齊齊登,然後全城等待當事人的「不認不認還需認」。口說忠實報道,實質渲染炒作,不是偽善,又是什麼?
新聞自由促進社會開放,網絡自由帶來資訊共享,但只有建基在對別人的尊重,自由才有價值。[...]若相中人是親友,大家必感憤怒;若淫照主角是陌路人,大家也會有一絲惻隱;為什麼換了是藝人,大家便可以奉上「藝人食得鹹魚抵得渴」,而為自己完全開脫?
大家甚至心安理得地把別人的傷害及不合理行為,若化成充滿娛樂、可供茶餘飯後高談闊論的「話題」。
作者陳智遠,中文大學政治與行政學系兼任講師、Roundtable Community總幹事
明報2008/2/2論壇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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