侵犯私隱(續)
昨天才說完我的擔憂,今天就爆出有港大學生將拾獲的USB key內的同學床上交歡影片廣為散播。
首先,路不拾遺應是基本價值。再者,閱讀別人的私人資料(例如日記)甚為不道德(無論這些資料本身是否不道德)。將這些資料發放,更加不道德(想像有人偷看了你的日記兼影印週圍派)。明知這些資料並非以道德的方法得來仍然參與閱讀,亦是不道德。
某名港大學生卻回應:
同學,我不是在說「較高的道德標準」呀,我們說的是「基本的道德底線」呀!小學生都識啦!
Link
首先,路不拾遺應是基本價值。再者,閱讀別人的私人資料(例如日記)甚為不道德(無論這些資料本身是否不道德)。將這些資料發放,更加不道德(想像有人偷看了你的日記兼影印週圍派)。明知這些資料並非以道德的方法得來仍然參與閱讀,亦是不道德。
某名港大學生卻回應:
就讀護理系2年級的關同學說,社會不應期望大學生有較高的道德標準。
同學,我不是在說「較高的道德標準」呀,我們說的是「基本的道德底線」呀!小學生都識啦!
Link
Labels: Discontent, News, Reflectio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