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師的角色
溫教局推新準則 禁師生親密接觸
溫哥華教育局最新提出區內教職人員必須遵守的,「成人與學生互動行為準則」(Adult Code of Conduct for Interacting with Students),逐條列出為人師表「可接受」及「不能接受」的行為,對受傷或是情緒低落的學生,從側邊輕擁、拍肩拍背表示安慰屬於「可接受」,但幫學生按摩、撫摸,即屬「不能接受」。
「成人與學生互動行為準則」還包括,不能使用私人電郵地址在互聯網上與學生交流,不能在社交網站上,與學生互相成為「朋友」(being friends),或是將不恰當的網上資料,向學生發送,這些均違反溫哥華教育局已草擬完成的「成人與學生互動行為準則」,一旦被舉報,最嚴重後果可能是停職處分及受法律制裁。
[...] 教育局說,準則所指的成人包括教師、學校工作人員,及在學校擔任義工的成人 [...] 可以接受的行為還包括,透過教育局的電郵帳號,與學生進行學校相關問題的討論,打電話到學生家,也只能談學校相關的事,不能問學生一些私領域的問題。
我明白,這準則的出現是要避免在師生間有不道德的互動,而這的確是一個值得關注的課題。但是,在這份準則的背後,其實反映出老師的角色是甚麼?不許「在社交網站上與學生互相成為朋友」,在電郵和電話中亦只能「談學校相關的事,不能問學生一些私領域的問題。」於是乎,老師只能是一部傳遞知識的機器。
我記得我以前,會和老師傾心事,老師會請我們到她家吃飯,會考放榜前會和我們在校園通宵遊盪... 老師不僅教我們知識,更是我們的朋友,生命成長的教練。
我想問,當老師只能當知識機器的時候,有誰會負起帶領年輕人在情緒、社交、自我認識等各方面的成長?當家庭制度不斷瓦解,父母越來越dysfunctional的時候,年輕人還有誰?
原文出自2008年11月27日明報加西版加國新聞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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